九游会员代金券:“职业背债人”系列报道之综合篇④: “职业背债人”案件频发背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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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随着金融市场和信贷体系的持续不断的发展,一种新型的“职业”悄然兴起,他们被称为“职业背债人”。
所谓的职业背债人,是指为获取高额收益,以长期负债、成为失信人员、刑事犯罪为代价,经过身份包装,专门替他人承担债务或配合他人实施骗取银行贷款、诈骗类违法犯罪等。更值得警惕的是,此类违法活动已然呈现组织化、线上化、跨域化特征。
为遏制“职业背债人”问题滋长,维护金融秩序和基层社会稳定,央广网联合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推出“职业背债人”系列报道。在这组报道中,央广网记者前往河南、山东等地采访数起案件,以真实案例敲响警钟,为公众识骗防骗、行业风险防控提供镜鉴。
央广网北京12月30日消息(记者刘保奇)往常,55岁的屈萌总是一副衣着不整的模样。
然而,到了2020年9月的某一天,他一改往日形象,精心地打扮了自己一番:身着笔挺的西装,搭配着白衬衣、黑裤子和锃亮的黑皮鞋。那一天,他的身份是一家医院工作人员。
据他所言,此番精心装扮是为提升自身形象,让审批贷款的银行工作人员相信自身拥有一份体面工作,从而顺利获得贷款。
在这般巧妙地伪装之下,屈萌如愿以偿。他在河南某银行成功申请到了10万元的贷款。但是,这笔贷款在扣除多个中介好处费和13个月的利息后,最终落到他手中的金额仅为3.85万元。
屈萌的行为最终引起了警方注意。河南警方侦查发现,自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期间,嫌疑犯常坤等人利用微信群、微信朋友圈等网络站点平台广泛发布信息,以此手段发展了20余名下线成员,逐渐形成了一个非法贷款中介团伙。该团伙采取在全国范围内拉客的方式,四处搜寻那些征信记录良好的“纯白户”和仅有少量信贷记录的“小花户”,将这些人选作“背债人”。
屈萌,正是落入了常坤等人精心编织的这张大网之中,成为被围猎的众多“背债人”之一。实际上,他的真实生活状态一直是独居生活。初中毕业后,他就在家务农为生。在此之前,他不仅从未有过任何贷款记录,名下也没有一点资产,甚至没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。
屈萌的这起骗贷案由常坤一手策划。36岁的常坤初中毕业后,先在河南某地做了3年大车司机,接着在水果批发商业市场贩过水果,还在商场经营过蛋糕店。2016年至2018年,他又远赴西北打工。漂泊多年后回到家乡,他没有重操旧业,反而一头扎进金融业务,帮人办理信用卡、借呗和花呗等业务。直到2021年6月,他转行开起一家租车行。
这段金融代办的从业经历,成了常坤日后深陷骗贷泥潭的“敲门砖”。2019年至2020年,常坤结识了河南某银行工作人员魏明,得知该银行推出一款贷款产品,每笔贷款额度固定为10万元,且只要有收入证明就容易通过。
彼时,常坤手中积累了大量中介渠道和急需贷款的客户。一个赚钱的念头,在他脑海中悄然成型:“我和魏明可以合伙做这个生意,他负责打通审批关卡,我负责物色合乎条件的贷款人。”
这场围绕一款贷款产品的协作开始展开。常坤通过微信群、朋友圈发布贷款办理信息,而作为贷款中介的孟伟很快找上门。两人达成默契:“孟伟通过下线中介搜罗客户,将资料发给常坤筛选。合乎条件的客户由孟伟带到现场,常坤与魏明共同提交申请材料。”
贷款审批通过后,分赃环节便启动。据常坤透露,流程通常由孟伟或其下属中介主导,他们陪同客户取出贷款资金,随后协助客户偿还几个月的利息,以此规避银行的风控监测。一旦风控期结束,他们便撒手不管。最终,在扣除所谓的“风控保证金”后,剩余款项由常坤、银行内部人员、中介等各方以“提成”名义瓜分,而部分“背债人”实际到手的金额不足贷款总额一半。
这种“低门槛、高抽成”的模式,成了利益链条上每个人心照不宣的规则。魏明利用银行审批权为骗局“开绿灯”,常坤搭建起客户与银行的“桥梁”,孟伟及其下线则负责“搜罗”源源不断的“背债人”,每个环节都精准卡位,将银行的贷款产品变成了一本万利的生意。
常坤与魏明的操作手法并非孤例。近日,记者在河南、山东等地调查发现,此类贷款诈骗已形成一套标准化运作模式。犯罪团伙通过个人消费贷、车辆抵押贷、房产抵押贷等多种金融理财产品,在全国范围内精准筛选所谓“背债人”。这些被选中的对象都会存在三大共性特征:“学历水平较低、缺乏稳定收入来源和偿还能力、居住地与职业状态均处于不稳定状态,但个人征信记录却相对良好。”这些人正是犯罪团伙眼中理想的“背债人”。
“有些‘背债人’是被中介骗了,有些‘背债人’则是本身就想不劳而获。”孟伟的话,道出了“背债人”的两种典型心态。他介绍,部分“背债人”对贷款流程和风险一无所知,被中介“低门槛、高额度”的承诺蒙骗,稀里糊涂地签下贷款合同。另一部分“背债人”则早已陷入财务困境,靠着“拆东墙补西墙”度日。甚至,他们将骗贷视为享乐的捷径。
“只要能拿到钱,让他们做什么都行。”孟伟说,这些人不在乎逾期后果,连金融公司几千元的都要骗出来挥霍。
常坤表示,在办理贷款前,他明确告知客户要收取近50%的提成(含各方分成和风控金),如果客户同意,他们才开始对“背债人”进行包装。
即便如此,在金钱诱惑面前,“背债人”无视逾期后征信受损、银行催收,甚至面临法律追责的后果,最终沦为这个骗局的“接盘侠”。
分工:一条环环相扣的诈骗流水线年底相识,这让“贷款生意”迎来关键转折点。
处于链条最末端的“背债人”,并非完全被动。侦办了多起“职业背债人”案件的河南某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张路介绍,多数“背债人”明知自己不存在经济偿还能力,却为套取贷款主动与团伙勾结,提供个人隐私信息配合伪造资料,主观诈骗意图明显。
张路表示,在这个骗局中,犯罪团伙利用互联网搜索、朋友介绍找到客户中介,再由客户中介牵线进入套贷团伙的“骗局版图”。其中,客户中介扮演着“客源输送站”的角色。他们活跃在各类微信群、朋友圈,用“白户贷款”“花户贷款”等极具诱惑力的广告,瞄准无业人员、学生、农民等群体,这些人往往征信良好,但名下无资产、无稳定收入,正是团伙眼中理想的“背债人”。成功介绍一名“背债人”,客户中介能从中收取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的介绍费。
近日,记者在河南、山东等地走访发现,以“背债人”为核心的贷款诈骗已形成标准化产业链,犯罪团伙不再局限于单一贷款类型,而是通过个人消费贷、车辆抵押贷、房产抵押贷等多种金融理财产品进行多维度布局,精准锁定征信良好却无偿还能力的人群。
公安部经侦局有关负责这个的人说,从经济角度来说,这种行为直接侵蚀金融机构核心利益与运营根基。首先,资产质量恶化,坏账率攀升。“背债人”通过伪造资质、虚构用途套取的贷款,本质是“无还款意愿”的恶意负债,最终多数形成不良贷款。大量坏账会直接降低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,削弱其信贷投放能力。其次,经营成本激增,盈利空间压缩。
该负责人介绍,为应对诈骗风险,金融机构需额外投入资源强化贷前审核、贷后催收,直接推高经营成本。同时,坏账核销需冲减利润,导致净利润下滑,影响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力与可持续经营能力。再者,品牌信誉受损,客户信任流失。若贷款诈骗案件频发,公众会质疑金融机构的风控能力与管理上的水准,导致个人客户转移存款、企业客户转向其他机构合作,进一步加剧金融机构的资产金额来源压力。
上述负责人还表示,从社会角度来说,削弱金融机构社会功能与公信力。一是阻碍普惠金融落地,背离社会责任。因为金融机构的核心社会功能之一是向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等提供普惠信贷支持。贷款诈骗导致的坏账压力,会迫使金融机构收紧信贷政策,提高贷款门槛,将真正有融资需求的排除在外,背离普惠金融的政策目标。二是引发金融排斥,加剧社会不公平:为规避诈骗风险,部分金融机构可能对特定区域、特定人群采取“一刀切”的信贷限制,导致这些群体没有办法获得正常金融服务,影响社会公平。三是衍生次生社会问题,增加社会治理成本。因为职业背债人套取的汽车贷款最终会形成坏账,金融机构为降低损失,可能通过“暴力催收”向背债人施压,引发“债务纠纷、家庭矛盾”等社会问题。
此外,这会让政府公信力受损,导致市场预期紊乱。上述负责人说,因为优惠政策的落地依赖金融机构与市场主体的信任与配合,若诈骗行为频发,公众会质疑政策的精准性与监管的有效性,导致部分合规企业对政策产生观望态度,不愿参与政策支持项目。同时,金融机构因担心风险而“惜贷”“慎贷”,导致政策无法有效传导至市场,形成“政策空转”,破坏市场对经济发展的稳定预期。
公安部经侦局有关负责人认为,这种行为还干扰政策调整与优化,阻碍经济结构转型,因为国家制定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是贷款投放数据、资金使用效率等反馈信息。“背债人”制造的“虚假贷款数据”会误导政策制定者,使其无法准确判断市场真实需求,导致后续政策调整偏离实际,最终阻碍经济结构向创新、绿色、普惠方向转型。
值得注意的是,记者在多起“背债人”案件的采访中发现,不少“背债人”在中介教唆下,会刻意用预设话术应对银行或警方的询问,刻意隐瞒自身非法占有贷款的真实目的,还会制造无力偿还贷款的假象,企图将这种刑事犯罪行为与普通银行借贷纠纷相混淆,以此逃避法律责任。
“这类犯罪手法的可复制性极强,不少中介会在各类社交群里公然传播多种骗贷套路,而且犯罪手法还在持续更新迭代。”河南某市公安局副局长杨志德说,当“背债人”的个人信用被榨干,或是不再满足信贷条件时,犯罪分子还会抓住房产市场下行的趋势,继续深挖“背债人”的利用价值。比如,利用已抵押的房产办理二次套贷,或是诱导“背债人”卷入别的类型的金融骗局,将其价值“吃干榨尽”。
杨志德分析称,当前职业背债类犯罪已呈现涉案金额大、发案数量持续攀升的显著特征,且因多重因素导致此类犯罪屡禁不止。一是利益驱动下,中介、银行内部人员、“背债人”等多方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,分工明确且作案手段隐蔽;二是“背债人”普遍法律意识淡薄,被“快速拿钱”的短期利益诱惑冲昏头脑,对贷款逾期的难以处理的后果缺乏认知;三是部分金融机构审核流程存在漏洞,内部人员与外部犯罪团伙相互勾结,使得虚假申请资料得以轻易通过审核;四是此类案件跨地域作案特征明显,涉案人员分散隐匿,证据收集固定难度大,给警方的打击整治工作带来不小挑战。
“这类犯罪不仅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,更会侵蚀社会信用体系根基,进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。”杨志德说,要遏制此类犯罪蔓延,需多方协同发力,既要推动金融机构强化内部监管,精准堵塞审核流程漏洞,也要加大对非法中介市场的整治力度,严厉打击违法中介活动。同时,还需通过广泛的普法宣传,提升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法律素养。毕竟,那些“免费买房”“无门槛贷款”的诱人噱头背后,往往藏着难以承受的巨额债务陷阱。
2025年7月21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《关于警惕“职业背债”陷阱的风险提示》,进一步明确披露了“职业背债人”面临的多重风险隐患。一是承担高额债务。背债人作为借款人,需依法偿还全部本金及利息,逾期未偿还将面临催收、罚息,甚至被起诉。二是个人信用受损。一旦背债人无力偿还贷款,个人征信将留下不良记录,影响未来获取正规金融服务,甚至成为失信被执行人,出行、就业等正常生活将受到限制。三是法律风险极高。协助伪造资料骗取金融机构资金的行为,可能涉嫌诈骗、非法集资、骗取贷款、洗钱等刑事犯罪,沦为不法分子的共犯,面临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。
另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九十三条中规定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诈骗银行或者别的金融机构的贷款,数额较大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很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针对此类案件频发的现状,杨志德表示,首先,银行需强化对准入评估机构的监管审核,明确要求评估机构在开展房产评估时,严格遵守相关行业规定,实地开展测评工作,同时也加强对内部对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教育培训,筑牢第一道防线。其次,要严把贷前审核关,针对客户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,需实地核查其工作单位的经营状况,同时要求客户补充提供社保、公积金缴纳等佐证数据,精准核验个人收入的真实性。再者,加大对外地客户贷款业务的审查力度,回访环节不应局限于固定话术,要结合客户真实的情况综合研判其贷款需求的合理性与还款能力。



